中国劳动保障报文山州推行医保复合型付费办法
完善结算办法 强化定点管理
近日, 云南省文山州出台了《总量控制结算、次均总费用结算、按病种结算、按床日费用结算复合型城镇医疗保险结算管理办法》。这是该州在总结以往总费用结算办法的基础上,对全州城镇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进行的又一次尝试。
《办法》规定,总量控制指标以统筹基金收入预算为基础,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根据定点医疗机构近3年统筹基金的支出情况核定,预留一定的风险准备金, 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同时,他们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与年终清算挂钩,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质量不降低;调整单病种结算办法和标准,探索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按床日结算的管理办法,作为总额控制结算的有力补充; 建立超支分担、 结余留用机制,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超支部分按比例分担,结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留用,鼓励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措施降低医疗费用。
据文山州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付费方式改革, 旨在完善医保结算制度, 促使定点单位加强管理, 使医保基金更加合理有效使用, 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