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平邑县事业单位2018年招聘教师考察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
考察时间
2018年7月28日至7月30日。
考察对象
2018年度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已在平邑县政府综合门户网站公布)。
考察的主要内容
考察的基本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缺点和不足、应回避的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或不具备应聘条件:
1、参与过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2、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4、有道德败坏、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8、平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11、应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的岗位;
12、不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主要包括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等;
13、有工作单位的未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14、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取得时间,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时间等;
1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考察方法和留存的材料
1、按照《2018年度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考察工作参考方案》等有关规定进行,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
2、考察对象需要提交的材料有:①个人总结(在职人员近2年内、非在职人员在校期间和毕业之后的情况);②考察对象为在职或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工作单位或学校出具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或院校公章);③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④考察对象已婚的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⑤《2018年度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贴报名时同底版照片(附后,由考生自行填写,必须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不能手写);⑥被考察人档案;⑦被考察人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3、所有考生的档案须在8月2日前送达平邑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4、考察期间不要外出并保持通讯畅通,考查不合格或不具备报考资格的,不能被聘用。
2018年度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聘用人员审批表
编号: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 照片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政治 面貌 |
| 现户籍所在地 |
| ||||||
毕业院校 |
| 学位 |
| ||||||||
所学专业 |
| 学历 |
| ||||||||
聘用前 工作单位 |
| ||||||||||
招聘简章名称以及 发布时间 |
| ||||||||||
拟聘岗位 |
| 聘期 |
| ||||||||
学 习 及 工 作 简 历 |
| ||||||||||
家庭 成员 及其 主要 社会 关系 |
| ||||||||||
考试 情况 | 笔试成绩 |
| 面试成绩 |
| |||||||
其他测试成绩 |
| 总成绩 |
| ||||||||
考察 情况 |
考核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
体检 结果 |
| ||||||||||
聘用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主管 机关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反正面打印。经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后,一份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留存,一份由主管部门留存,一份存入本人档案。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