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考聘政务服务辅助人员体检信息
现将考聘政务服务辅助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地点
2017年8月25日,具体集合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人员范围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其他注意事项
1.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
3.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所带所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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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临沂市兰山区2017年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补充信息
因街道在信息汇总过程中输入遗漏,造成个别考生笔试成绩未能加分。经查实,现根据《临沂市兰山区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关于“持有国家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证的,笔试成绩加5分;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笔试成绩加3分;以上条件同时满足的,按最高分加分”的规定,将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公布如下。 序号 准考证号 报考街道 考聘岗位 笔试成绩 笔试加分(社会工作师加分) 笔试加分(社会工作专业加分) 加分后笔试成绩 1 2017010294 兰山街道 B 68 5 73 2 2017011688 柳青街道 A 58.6 5 63.6 【查看全文】
第3篇 临沂河东区驻地学校2017年选聘教师拟聘名单
2017年区驻地学校选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 序号 姓名 性别 考聘岗位 笔试总成绩 1 范文菊 女 临沂幸福实验小学语文 88.75 2 伏雪艳 女 临沂幸福实验小学语文 87.3 3 洪慧慧 女 临沂幸福实验小学语文 82.05 4 孙帮欣 女 临沂幸福实验小学英语 92 5 孙馨 女 临沂幸福实验小学音乐 77.5 6 侯思聪 女 临沂幸福实验小学数学 88 7 温习见 男 临沂幸福实验小学数学 87.5 8 宋爱芳 女 临沂九曲小学语文 87.25 9 ***群 女 临沂九曲小学语文 85.75 10 王鲁星 女 临沂九曲小学语文 85.25 11 常秀花 女 【查看全文】
第4篇 临沂市兰山区2017年考聘城市社区专职人员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及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7年8月26日-27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通知书会指明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 面试通知书(通知书会指明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领取 凡参加临沂市兰山区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并经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见***),请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由应聘者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原报名地点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领取《面试通知书(通知书会指明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领取《面试通知书(通知书会指明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时须提供应聘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同时提供应聘人员出具的委托函、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面试有关注意事项 1【查看全文】
第5篇 临沂河东驻地学校2017年招聘笔试成绩
2017年驻地学校笔试成绩公示 序号 准考证号 性别 考聘岗位 专业知识成绩 公共知识成绩 笔试总成绩 1 2017001 女 凤凰实验学校初中语文 53 19 72 2 2017002 男 凤凰实验学校初中语文 60 21.5 81.5 3 2017003 女 凤凰实验学校初中语文 52 24.5 76.5 4 2017004 女 凤凰实验学校初中语文 61 18 79 5 2017005 女 凤凰实验学校初中语文 63 24.5 87.5 6 2017006 女 凤凰实验学校初中语文 55 15.5 70.5 7 2017007 女 凤凰实验学校初中语文 56 19 75 8 2017【查看全文】
第6篇 临沂市慈善总会2017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热爱慈善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致力于为慈善事业服务和奉献。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驾龄,服从并适应经常性加班; 4、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招聘岗位和要求【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