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期间这些事一定要了解清楚
洪涝灾害过后,当前,我市已进入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关键时期,市司法局立足本职,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针对灾后重建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总结梳理出几类重点法律问题,供广大市民学习借鉴。
受灾群众如需法律援助,如何申请办理?
1.特殊时期法律援助遵循哪些原则?
寿光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受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对于受灾群众在保险理赔、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等方面的法律诉求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先办理援助、后补齐手续,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当日承办。
2.申请法律援助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1)电话咨询:5251474;
(2)现场申请:到寿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法律援助大厅(豪源路7669号);
(3)***服务:受伤致残等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或正在抗灾恢复生产生活的灾民,可通过拨打法律援助热线电话5251474进行预约申请,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将对符合援助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服务。
生产生活中产生纠纷该如何解决?
1.本着顾全大局、实事求是、互解互谅的原则,由纠纷双方积极协商解决;
2.向所在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可口头申请,也可书面申请;
3.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公道中立,平等协商,兼顾当事人各方的权益和合理诉求,客观公正地解决矛盾纠纷。
利用手机、微信、互联网故意制造、传播谣言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网络谣言是社会的公害,危害极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中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规定: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灾后重建过程中,涉及到的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问题?
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一般要持有合法证据,例如借条、欠条等直接证明借款事实的相关证据,若证据不充分,也可结合微信、短信、聊天记录,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取得相关证据,但录音、录像证据的取得一定不能侵犯对方隐私,否则该证据无效。
讨要债务要通过合法途径,可通过第三方协调方式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如果不能还款,可持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能采取非法手段,轻者可治安处理,重者如采取绑架、破坏他人财务、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很容易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救灾捐赠款物会受到哪些处罚?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阻碍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运送物资车辆通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线、警戒区,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以上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以妨害公务罪等定罪处罚。妨碍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