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第2号总河长令
近日,潍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寿光市委书记林红玉和市委副书记、市长赵绪春共同签发寿光市第2号总河长令,就做好灾后重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寿光市第2号总河长令指出,当前,我市进入灾后重建的关键时期,各镇街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和潍坊市第1号、第2号总河长令,全力抓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全力以赴保障灾后重建工作全面推进。
寿光市第2号总河长令指出,要全面开展河(湖)长巡河巡湖行动。各级河(湖)长要坚持守河(湖)有责、守河(湖)尽责,按照河(湖)长巡查工作制度要求的市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1次、镇级河长每旬至少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巡河1次的最低巡查标准,积极开展巡河巡湖行动。巡河巡湖要与推进四个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工作相结合,要围绕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巡河巡湖效果。
要全面拆除河湖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行洪障碍。各级河(湖)长、各镇街区、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全市当前正在开展的“清河行动回头看”、河湖“清四乱”、河湖采砂整治等专项行动,对河道范围内违法修建构筑物、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非法堆放建筑物料、倾倒弃渣、围垦河道等一切非法占用河道、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的活动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时限,并责成有关单位或个人尽快清除整改到位,恢复河道原状,确保防洪安全。
要全面开展河湖共治共享活动。各级河(湖)长、各镇街区、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发挥社会公众力量,合力推进河湖问题整治,共享美好河湖。要加快推进文化河湖建设,将河湖保护内容写入村规民约。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切实发挥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和志愿者服务队的带头表率作用。要以河湖文化的挖掘和传承,凝聚起广大群众关心河湖、爱护河湖的强大合力。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并监督。
要全面开展河湖管护信息化提升行动。市镇两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河湖管护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河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为河湖管护提供决策支持。市河长制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河湖监测监控体系,全面整合河湖视频、水质等监测数据,补充完善监测监控设备,实现河湖监测监控设施全覆盖。
要全面建立健全河管员管护机制。要尽快建立河管员体系,在全市全面建立河管员制度,落实河管员队伍,切实解决河湖专职管护队伍问题。各镇街区要高度重视河管员队伍建设,辖区内河道要逐条逐段设置河管员,切实发挥日常管护主力军作用,配合河(湖)长落实管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