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蕉岭县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94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开展选拔工作的有关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一、报送名额
本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继续实行总量控制限额选拔推荐。省人社厅下达给我市的推荐指标控制数共3名(其中高技能人才1名),各县(市、区)、市直有关主管部门要在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确保人选质量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无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不得超额推荐。
二、选拔推荐程序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二)在选拔推荐过程中,应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做好推荐人选的公示,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推荐。要增加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我局对各地、各部门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按规定公示后,呈报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专家评议、公示等情况,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综合报告须加盖县政府或市直主管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报送的推荐人选数据库文件(文件后缀为“•RPU”,确保数据库文件与综合报告信息一致,准确无误)1份,及通过采集工具打印生成的《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11份。《2016年推荐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含电子版)。上述采集工具在东方智辰网(http://www.zhichen.com.cn)。
3、被推荐人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鉴定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4、报送材料须用牛皮纸质文件袋封装,用A4纸贴面,列明材料目录,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传真,盖报送单位公章。
请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材料刻录光盘或发送邮件mzrszjk@163.com)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报送时间。各县(市、区)、市直有关主管部门推荐人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29日。对超额报送、逾期报送、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列入评议。
***:《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946号)
梅市人社函〔2016〕91号***.doc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4日
(联系人:李志辉,联系电话:2128309,邮箱:mzrsz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