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人社局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助力就业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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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2月26日发表
为进一步促进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和转移就业,按照上级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广饶县人社局联合广饶县财政局、扶贫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区复核等安置程序,批准杨新学等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农村互助扶贫类岗位”和“农村特设扶贫类岗位”安置人员。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10月份已上岗就业。安置人员将按规定享受广饶县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缴费补贴。岗位补贴按广饶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保缴费补贴按广饶县执行的当年度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广饶县人社局 蔡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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