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人社局依法办案为建设法治垦利献力
垦利县人社局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针对当前企业转型升级以及深化各项改革等综合因素影响,劳动争议易发多发的形势,按照“为职工谋利益,为企业促发展”的宗旨,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依法解决劳动争议,为建设法治垦利献力。
一是坚持合法性原则,依法处理劳动争议。严格要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劳动纠纷,对于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的案件,引导劳动者到劳动监察机构处理;而对于争议类案件,则由仲裁机构先进行调解处理;对于调解不成的,及时裁决,将多数争议案件终结在调解仲裁阶段。
二是培养行政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裁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进入法院的前置程序,因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依法裁决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的仲裁办案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保证司法公正,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
2014年至今,垦利县人社局共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00余件,其中立案审理122件,按期结案率100%,案内外调解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