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人社局***下岗失业职工社保缴费难题
垦利县人社局坚持“关爱人才,服务民生”理念,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出台相关政策,逐步理顺下岗失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目前,垦利县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在职人员可按照正常企业职工标准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经本人书面申请,也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纳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还可以通过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职工补缴社会保险历史欠费。已参加居民社会保险的困难企业职工可以选择参加职工或居民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符合职工医疗保险退休条件的全部纳入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大额医疗保险从个人账户中扣除;缴费年限不足的可以由单位或本人补足后纳入职工医疗保险,也可以选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此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保障了下岗失业职工的社保权益,有效解决了国企改革后,企业名存实亡无力承担社会保险费、下岗职工收入低无法按照正常企业职工标准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等问题,切实解除了下岗失业职工的后顾之忧。
(垦利县 张如清 王卫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