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人社局核减近千家参保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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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2月26日发表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形势,根据省、市有关文件中阶段性降低2012年11月和12月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的有关规定,东营区人社局对辖区内在2013年按原费率缴纳以上两险的参保企业予以核减,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6.5%降低到1%,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降低到0.5%。此次核减,共涉及参保企业969家,为缴费企业减轻负担1154万余元。
(东营区 张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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