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财政局、扶贫办:
现将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各县(市)、区(开发区)扶贫部门要切实担负摸底调查责任,按照要求开展贫困劳动者基础信息摸查和填报就业信息表,对新认定的贫困劳动者应在调查摸底后15天内将信息交换给人社部门,对确认退出的贫困劳动者应在认定退出后15天内将信息交换给人社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要主动与扶贫部门进行对接,及时了解贫困劳动者人员变动、信息变更等情况,及时将新认定的贫困劳动者和新实现脱贫的贫困劳动者信息录入就业创业脱贫信息系统,并对新认定的贫困劳动者的就业状况、服务需求等进行全面摸查。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017年3月10日至3月30日,为全市集中开展贫困劳动者信息对接活动时间。在对接活动时间内,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要抓紧时间开展对接活动。要将就业创业脱贫信息系统贫困劳动者信息和扶贫办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对就业创业脱贫信息系统中贫困劳动者信息缺失、信息不准、信息不全的进行更正、完善,对已经实现脱贫的贫困劳动者在就业创业脱贫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务必保证信息准确,做到精准扶贫。
三、提升服务,精准扶贫
一是建立“就业扶贫驿站”,在扶贫开发任务重的乡镇和贫困村建设就业扶贫驿站,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二是开展“三送一交心”活动,通过就业脱贫服务月,开展送岗位、送技能、送温暖活动,与贫困劳动者交心。三是开发辅助性就业岗位,按照以工代赈的方式,新增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岗位,安置贫困劳动者就业。四是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培训资源,开展贫困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四、落实政策,保障经费
在推进就业脱贫工程中,要统筹扶贫专项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保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要保障做好就业扶贫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017年4月1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将信息对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
市人社局联系人:胡学红 联系电话:0551-635361***
电子邮箱:ahhfhzjb@126.com
市财政局联系人:黎瀚彬 联系电话:0551-63532043
电子邮箱:95419494@qq.com
市扶贫办联系人:张义飞 联系电话:0551-63538442
电子邮箱: hfsfpb@126.com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财政局
合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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