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生育备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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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2月26日发表
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随着国家适应人口发展战略调整,安徽省于2014年1月放开单方独生子女生育二孩政策,2014年合肥市二孩生育量大增。为方便参保职工就近备案享受生育保险保障,2015年5月1日起将二孩生育备案下放至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请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做好窗口工作落实,二孩备案时需留存结婚证复印件、生育证复印件、孕产妇保健手册初诊记录复印件以备核查。
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
***1、二孩备案操作要点.doc
***2、生育备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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