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样本单位:
为确保按期完成2013年我市薪酬调查工作任务,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13〕62号)和省人社厅相关通知精神,经合肥市薪酬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合肥市2013年度薪酬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调查实施时间为2013年8月1日至8月30日。调查的报告期为2012年全年,其中,时点指标为2012年12月31日的数据,时期指标为2012年1月1日至的数据。
二、调查内容
对人社部指定的我市行政区域内样本单位的人工成本情况和单位全部职工的工资报酬情况进行调查。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单位直报方式进行。请各样本单位于2013年8月15日前到市薪酬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调查填报软件和调查材料,样本单位按照要求填报后将生成的报备文件(后缀为.ndt的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市薪酬调查工作办公室。
软件和调查材料领取地址: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市人社局11楼1108室(市薪酬调查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束丽萍 联系电话:63536169
电子邮箱:hfldgx@163.com
报送截止时间:2013年8月28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薪酬调查工作时限性强,人社部、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已把此项工作列为第三季度重点工作。为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望各样本单位切实重视,加强领导,积极配合,真正做到数出有据、数出有源、应统尽统、应报尽报。
(二)按时完成任务。各样本单位严格按照人社部和省人社厅要求,倒排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进度,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今年8月28日前向市薪酬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数据。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对数据明显不合理或确实有误的,要求单位重新填报。市领导小组将本次完成薪酬调查的质量作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比的重要标准之一。对积极配合且完成质量好的单位,列为年度薪酬调查优秀合作单位,并免于当年度社会保险稽核实地稽核。将不配合、完成质量不好的单位列为年度社会保险重点稽核对象。
(三)注意数据保密。收入分配问题既复杂又敏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成为舆论的焦点。因此,市薪酬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已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保密纪律,各项数据只控制在国家、省、市三级人社部门内部掌握使用,确保调查数据不外泄。
二0一三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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