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审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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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
为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原人事部第4号令)、原劳动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原劳动部第28号令)及《合肥市劳动用工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2011年度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审验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度审验对象
2011年12月31日前领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年度审验时间
2012年2月18日至2012年3月18日。
三、年度审验材料
1、《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表》(一式三份);
2、《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报告书》;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收费项目和标准;
5、人力资源机构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资格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持人力资源服务相关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持人力资源服务相关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详细凭证原件、复印件;已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7、2011年经营情况总结。
四、有关要求
(一)各项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 2011年12月31日。
(二)2012年3月30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需将2011年度年审合格的以及2012年新增的人力资源机构名单,填写《合肥市___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花名册》,报送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备案,市人社局将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网站: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ahhfld.gov.cn
五、联系电话:0551-3536513 联系人:任清智
***:
1、《合肥市 县(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花名册》
2、《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表》
3、《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报告书》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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