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技能大师认定和推荐技能大师参加第二届合肥技工节展示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劳动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有关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市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
为促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决定近期开展首次技能大师认定工作。同时,在2008年成功举办“第一届合肥技工节”的基础上,我市决定于2010年下半年举办“第二届合肥技工节”,将“技能大师亮绝活”作为主要的展示活动之一。为做好技能大师认定和推荐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技能大师认定制度
(一)认定时间。从2010年起,每年认定一次。
(二)认定条件。本市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国家、安徽省和合肥市技能大奖与技术能手获得者、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不含学生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合肥市首席技师,均可认定为技能大师。对于行业技术能手,行业企业公认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即使没有达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等级),也可认定为技能大师。
(三)认定方式。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县区人社部门)、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市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市人社部门)认定,将技能大师名单录入到市技能大师库。每年具体申报和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2010年,因为举办第二届技工节的时间关系,市人社部门对2004年至2009年市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2007年及2009年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活动“市技能大奖”和“市技术能手”获得者等共1144人已认定为“合肥市技能大师”(名单见***1)。
(四)奖励办法。授予“合肥市技能大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优先参加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技能人才活动。
二、推荐技能大师参加“第二届合肥技工节”展示工作
(一)推荐参加“技能大师亮绝活”展示活动的人员。根据以往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活动由县区人社部门和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荐初选、市职业技能竞赛由承办单位具体组织的情况,各县区人社部门、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市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在已认定的1144名技能大师名单范围内(名单之外的高技能人才也可),分别推荐确实有绝技绝活或技能高超的人员参加“技能大师亮绝活”展示活动,每家推荐人员不少于5名。积极与技能大师及其工作单位联系,填写《“第二届合肥技工节”技能大师亮绝活人员推荐表》(见***2),于9月17日(周五)前将此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报送到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原培训处)。参加“技能大师亮绝活”展示活动的人员,技工节组委会将颁发技工节参展证书和纪念品。
(二)对确定参展的技能大师制作和上报展示资料。
1、展示要求。本届技工节的“技能大师亮绝活”展示活动拟定在安徽国际会展中心内举行,为每个参展的技能大师设立单独的展位,展示方式为:技能大师现场表演绝活绝技,或播放显示技能大师绝活绝技场景的PPT图片或视频短片。通过现场表演和图片视频等,展示技能大师的学习成长经历,特殊技能和对企业以及我市经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2、制定和上报技能大师展示方案和展示资料。市人社部门在参加展示的候选人中确定正式参加展示的人员。按照上述展示要求,根据市人社部门确定的正式参展技能大师名单,县区人社部门、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市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负责通知和组织所推荐的参展技能大师及其工作单位,落实展示内容、配备展示现场表演所需的设施设备和人员等,并准备好以下展示资料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核,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1)展示方案,包括展示内容、展示过程、负责展示的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2)技能大师个人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材料,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业(工种)、技术职务或技能等级,所获荣誉,先进事迹材料包括生产贡献、工作表现等,字数在450—550字范围内,一般为500字;
(3)不能进行现场展示的,确实有绝技绝活的技能大师,提供显示技能大师绝技绝活场景的PPT格式图片或拍摄的视频短片,时长3—5分钟。
(4)根据展示需要增加的其他资料。
三、工作要求。
开展技能大师认定和举办第二届技工节活动是加快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县区人社部门、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市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专人负责,按照时间和工作要求,做好展示人员的推荐工作,上报展示人员的材料,组织好展示活动。
联系部门: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传真:3536177;
联系人及电话:
刘 清,办公3536177,电子信箱172154914@qq.com
陈荣华,办公3536177,电子信箱839961522@qq.com
赵楠楠,办公3536350,电子信箱869371477@qq.com
***1、2010年已认定的1144名“合肥市技能大师”名单.rar
2、“第二届合肥技工节”技能大师亮绝活人员推荐表.doc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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