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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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2月26日发表
答:一是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在元旦、春节等农民工投诉集中的关键时间节点,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二是按照属地管理、行业负责的工作原则,加强与城乡建委、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的联系合作,形成工作合力。三是通过发挥劳动监察“两网化”执法体系和城乡建设“三级维权窗口”机制的作用,就近受理农民工投诉,及时纠正欠薪行为,实施近距离监管。四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并完善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目前账号余额达11.9亿元,约占全省工资保障金总额的50%。在农民工实名制基础上,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目前全市已办理“专户”的项目达351个,账户工资金额达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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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6:31:4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