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如何处理合肥201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稽核政策解答④
合肥201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稽核政策解答④
16、个体经济组织没以上资料怎办?
答:无法提供前项资料的个体参保单位携带经职工本人签字的2012年3、6、9、12四个月的工资发放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与工资表一致的可通过。实在无法确定的以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17、缴费基数申报资料为何复杂?
答:缴费基数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反映单位工资总额、个人收入情况。另外,社保参保单位类型多提供资料也不同。
18、携带材料可要复印件?
答:审核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后留存。
19、为何不能在网上开展社保申报稽核?
答:社保缴费基数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人社部门依法书面开展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稽核。网上社保稽核无法保证资料真实完整;无法确认缴费基数经职工本人确认,所以暂不具备条件。
20、单位未按时申报缴费基数如何处理?
答:未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本期缴费基数暂按该单位上期缴费基数的110%确定;对未按时申报稽核的单位,下半年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总工会联合开展***稽核。检查中发现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的,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总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21、咨询电话以外还有什么了解政策的渠道吗?
答:因为合肥参保单位多、当咨询较多时电话63536141可能打不通,请谅解。此次申报稽核政策已在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合肥晚报》周六的人社专版、合肥论坛“劳动监察和谐号”版块等媒体上作出说明,在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业务指南》中也有表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