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咋定
个人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咋定
发布日期:2010-10-14 09:53
问:个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在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于每年7月1日起调整。
问:个人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个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以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于每年7月1日起调整。
问:个人缴纳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费执行什么费率?
答:个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缴费费率为20%;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缴费费率为10%(其中3.5%划入个人账户)。失业人员凭有效失业证可执行6.5%的缴费比例(无个人账户)。
问:个人缴纳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费可选择什么缴费方式?
答:可选择按月、季度、半年、全年缴费方式,预缴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费。
问:个人办理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到什么地方缴费?
答:个人办理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于办理当月的1日至24日,持《个人参加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申报表》到市徽商银行营业网点缴纳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费。
问:个人再次缴纳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费是否需要再办手续?
答:个人再次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需要到社保代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个人再次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不需办理申报手续,在上一缴费周期期满次月直接凭“职工个人社保编号”去徽商银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