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职工医保特殊病鉴定要备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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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2月26日发表
6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实行统一鉴定后,因部分特殊病患者申请鉴定时提交材料不齐,造成重复递交材料的情况。为此,市劳动保障局温馨提示需要鉴定的参保人员:特殊病鉴定的目的是通过鉴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不是简单对单病种的诊断。享受特殊病待遇的准入标准是根据参保人员病情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制定的,除了要有单病种诊断外,还要有其他并发症或临床症状的相关诊断。因此个人在提供病史材料时,必须有相关的检查结果。具体11种特殊病的享受特殊病待遇准入标准等情况请登陆《合肥劳动保障网》(www.ahhfld.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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