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层服务平台强化监察协管工作全力推进两网化建设
为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力量,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省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11〕70号)精神,结合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工作情况分析如下。
一、实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通过实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实现对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为全方位、全覆盖、全动态、全过程监管,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效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及时为人社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制度的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是指在市局指导下,以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主体,将所辖地域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划分为若干网格,并以网格为单位进行动态监管的一种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形式。县(市、区)按照“城乡兼顾、全城覆盖”的要求,进行规划布局和网格划分;建立乡镇(街道)网格平台,以平台为基础,管理范围延伸到村(社区);各地布局和数量根据用人单位分布和人口分布情况确定;每一区域指定至少一名劳动保障协管员负责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事务,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负责对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和用工主体的劳动保障行为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管。
三、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工作现状
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工作较劳动保障监察专职监察员管理工作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理制度尚需完善。由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特性以致“重专轻协”,各地对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年龄结构不合理。从目前的人员构成上来看,各地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年龄年富力强的青年普遍较少,年龄结构不合理,并且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三是文化程度偏低,大专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59%,其他人员为高中、中专学历。全市现划分网格156个,全市现共有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共有267人,其中:孝南区63人,汉川市50人,云梦县39人,安陆市32人,孝昌县47人,大悟县36人。四是信息化建设滞后。目前,全市尚未建立统一的网络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四、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选配和管理
1、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的组建、考核和管理。市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2、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聘用,可以通过利用公益性岗位,也可以在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工作人员中选任,也可以经乡镇政府审核推荐;每个乡镇、街道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不少于1人;
3、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严把协管员聘用质量关,明确协管员工作职责,加强考核和管理,协管员的工作经费要与其履行职责情况挂钩。
五、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对用人单位有监督检查权,但没有行政执法权。其具体职责是:
1、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主动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政策咨询;
2、及时收集、排查网格内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和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线索,并及时上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3、及时采集和整理网格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并通过网络上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用人单位的各类信息要及时更新。
4、对所在网格内用人单位进行主动巡视检查。
5、接受劳动者的投诉举报,及时上报并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处理。
6、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布署的其他工作。
六、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工作的具体举措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工作既是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的一个重要辅助手段,也是事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定要从全面履行部门职责,加快人社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整合资源,确保工作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落实经费。经费保障是推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的关键,经费渠道是否畅通,事关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成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宣传和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力争通过政府公共预算安排或利用公益性岗位等途径,切实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人员经费和必需的业务经费。
3、有效运行,发挥作用。各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构建以后,要确保其高效、有序运转,要充分发挥其在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的作用,争取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工作把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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