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三策并举为示范园区(示范基地)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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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2月23日发表
一是加强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本地区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水平,对于有创业愿望的人员提供创业项目信息、免费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服务、房租减免、帮助贷款等创业扶持,确保创业成功。
二是评估认定市级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太原市每年评估认定2个市级创业示范园区和2个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经认定的市级创业示范园区,从市级创业资金中给予100万元的补助,主要用于创业园区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园区管理运行经费,对经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从市级创业资金中给予100万元补助,主要用于为入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房租减免及基地管理运行经费。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对运行情况达不到市级标准的,取消市级创业示范园区或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资格,并停止拨付资金补助,对符合省级创业示范园区或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推荐享受省级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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