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文化旅游产业无锡市杰出本土人才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太湖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17〕40号),进一步优化我市文化旅游产业环境,激发本土高层次人才活力,为建设现代产业新高地提供更加坚强的保障,根据《关于印发
申报人应在我市文化旅游产业领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职业资格;
2、常年在锡全职发展,截至2018年3月31日在我市连续缴纳个税或社保3年以上,和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担任法定代表人;入选后能连续在所在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
3、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人民币(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4、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申报人提供必要的科研、工作、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并已形成较完善的杰出本土人才带领团队开展创新创业的支撑条件和服务管理规范;
5、申报人应领衔设立“大师工作室”,培养人才团队、开展项目创新攻关。“大师工作室”的设立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独立的财务帐目和核算制度;
(2)有效整合组织内外部各类创新资源,组织架构合理,规章制度健全;
(3)有明确的团队建设制度,申报人带领团队开展项目创新的相关制度、资料、成果完备;
(4)有相对集中的工作场所,办公用房面积和设备符合项目创新的要求。
6、未申报2017年度“太湖人才计划”及其升级版其他项目。
除满足以上基本要求,申报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我市文化旅游产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担任规模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企业的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创意(艺术)总监,所管理的企业在文化创意方面业绩显著。
2、获得文化旅游领域的国际性或国家级最高奖项。
杰出本土人才经认定后,所创办大师工作室可获得两年、每年50万元的资金支持。资金申请由专家组评估后,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兑现。
优先推荐杰出本土人才申报两院院士或其他相同层次以及更高层次类别人才,成功入选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予以适当奖励。
1、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通过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ss.wuxi.gov.cn)在线申报平台申报,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包含《无锡市杰出本土人才申报表》及以下内容(均需为复印或扫描件,经所在单位盖章)的一个PDF电子文档:
(1)申报人的有效证件、学历资历、专业技术水平证明;
(2)用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登记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证;
(3)申报人在锡按月缴纳个税或社保的记录(时限参照申报要求);
(4)所在单位支付申报人薪酬的有关凭证;
(5)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佐证时限参照申报要求);
(6)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评价意见;
(7)申报人设立大师工作室的有关资料(参照申报要求提供);
(8)其他与申报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9)所在市(县)区对申报人的推荐意见。
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2、推荐: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向各市(县)区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
3、资格审查:各市(县)区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尽职审查,对申报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任职获奖、工作业绩等做出评价,提出推荐意见;无锡市人社局受理杰出本土人才的申报和初步审查。
4、评审:杰出本土人才及其创办“大师工作室”的认定采取评审答辩的形式进行,采用答辩、资料审查的形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认定:经评审后提出拟入选名单和支持建议,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发文确认。按照资金管理有关办法兑现资金支持。
本次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
联系方式: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
0510-81822600、81822567、81822597。
附:无锡市杰出本土人才培育支持计划申报表
无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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