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列入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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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2月23日发表
根据《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购买商业保险的操作办法》(锡人社发〔2016〕98号)规定,近日开展了2018年度个人账户结余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备案工作,对提出备案申请的各家商业保险公司及其健康保险产品进行了逐一审核,经审核确认,2018年度列入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目录如下,详见***一(2018年度备案产品目录)。
从2018年1月10日起,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自愿原则,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各备案商业保险公司的指定营业网点(详见***二,各商业保险公司指定营业网点),提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申请与操作。
***一:《2018年度列入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目录》
***二:《备案商业保险公司指定营业网点》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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