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无锡市凤还巢创新创业支持计划申报公告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太湖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17〕40号),进一步集聚各类高层次人才,为建设现代产业新高地提供更加坚强的人才智力保障,根据《关于印发
一、申报对象
“凤还巢”创新创业支持计划支持对象为来锡创办企业或被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全职在锡创新发展,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解决核心技术难题,产生良好经济效益,或者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领域有显著成就的高层次人才。
“凤还巢”创新创业支持计划申报人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2015年1月1日以后来锡,申报时和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为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或创办企业工作不少于3年;
2、从事创新或社会事业的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人民币(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3、从事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所创办企业应于申报年度之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不少于5人,并缴纳社保费。
二、支持政策
第一类:
1、获得以下奖项者:
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等;
2、担任以下国家级学术机构的院士:
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等国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3、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4、近10年内担任过“世界500强”即美国《财富》杂志每年评选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人员;
5、担任过以下国际著名学术组织主席、副主席、会士(Fellow):
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英国电气工程师学会(IEE)、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美国物理学会(APS)、美国医药生物工程学会(AIMBE)、美国计算机协会(ACM)、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美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SIAM)、美国航天航空学会(AIAA)、英国皇家化学会(RSC)、国际儿科***协会(SIOP)、世界儿科感染学会(WCPID)、世界眼科学会联盟(IFOS)、世界精神病学协会(WPA)、世界心胸外科医师学会(WSCTS);
6、其他与上述同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经评审认定的,给予1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或购房补贴。
第二类:
1、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2、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或中国专利金奖(前2位,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3、近5年,在Nature、Science、Cell或所在专业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含与第一作者具有同等贡献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
4、近5年,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且年营业收入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
5、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前2位);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6、国医大师、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梁思成奖获得者;
7、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8、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前三名的主教练员;
9、其他与上述同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经评审认定的,给予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或购房补贴。
第三类:
1、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江苏省“外专百人计划”入选者;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鲁班奖获得者前3名;
3、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前2位),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前2位);省级以上教育系统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4、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5、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长江韬奋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获得者;
6、其他与上述同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经评审认定的,给予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或购房补贴。
三、申报及评审
1、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通过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ss.wuxi.gov.cn)在线申报平台申报,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包含《无锡市“凤还巢”创新创业支持计划申报表》及以下内容(均需为复印或扫描件,经所在单位盖章)的一个PDF电子文档:
(1)申报人有效证件、学历资历、专业技术水平证明;
(2)申报人的创新创业计划书;
(3)用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登记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证;
(4)申报人在锡按月缴纳个税或社保的记录;
(5)申报人知识产权证书以及相关转移文件;
(6)用人单位近2年纳税证明和财务报表;
(7)用人单位支付申报人薪酬的有关凭证(创新类);
(8)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创新类);
(9)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评价意见(创新类);
(10)用人单位对申报人项目推进情况的证明资料(创新类);
(11)工商股权证明、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外籍人才代持股的亲属关系证明(创业类);
(12)创业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创业类);
(13)市(县)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的推荐意见。
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2、推荐: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向各市(县)区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
3、资格审查:各市(县)区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尽职审查,对申报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任职获奖、工作业绩等做出评价,提出推荐意见;无锡市人社局受理“凤还巢”创新创业支持计划的申报和初步审查。
4、评审:“凤还巢”创新创业支持计划采取评审答辩的形式进行认定,由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分别组织评审专家对审核合格的创新类、创业类申报人的综合能力、工作业绩进行文件评审和答辩。
5、认定:经评审后提出拟入选名单和支持建议,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发文确认。按照资金管理有关办法兑现资金支持。已经入选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及同等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兑现资金,不重复支持。
本年度“凤还巢”创新创业支持计划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
联系方式: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
0510-81822600、81822567、81822597。
附:无锡市“凤还巢”创新创业支持计划申报表
无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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