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新兴产业人才统计监测的通知
各市(县)、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省统计局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全省新兴产业人才统计监测的通知》(苏统〔2016〕20号)精神,掌握我市新兴产业人才队伍结构和人才状况,助推和保障全市新兴产业的发展,市统计局和市人社局决定联合开展新兴产业人才统计监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计监测对象和范围
统计监测对象为2015年度列入新兴产业统计的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法人单位。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和云计算产业、软件服务外包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智能电网产业、海洋工程产业等十大新兴产业,选取273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
二、统计监测主要内容
1. 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从业人员、主营业务收入、科技活动人员、本科及以上人员、R&D 人员等指标。
2. 调查单位的人才载体情况,包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机构等指标。
3. 调查单位的人才类型,包括研发人才、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指标。
4. 调查单位的人才学历结构,从业人员中的本科及以上、中专及以上从业人员的数量等指标。
三、统计监测数据上报方式及时间
各市(县)、区统计局将本地区监测企业数据资料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于 2016 年 6 月3日前报无锡市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统计处。联系人:李昊,电话:81823759。
***(点此):
1.新兴产业人才监测调查表及主要指标说明
2.无锡市新兴产业人才监测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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