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社局深入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
为实现困难群体参保全覆盖,有效提升困难群体的待遇和保障水平,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近期,无锡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287号),对我市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其参加我市市区居民养老保险的,由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2018年度,市本级个人年度缴费最低标准为500元,由政府全额代缴。
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市人社局副局长杨乔良主持召开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专项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会议指出,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是社保扶贫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以更实的责任、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扎实开展居保扶贫工作,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市财政局、民政局、残联、社保中心、人社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局养老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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