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周口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首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人社职业〔2016〕11号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口市总工会
周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周口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
首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财政局、市直各行业、企业以及有关单位:
现将《周口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首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口市总工会 周口市财政局
2016年8月3日
周口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首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推动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定于9月下旬举办周口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首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活动),为把该项活动组织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赛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职工技能水平为主题,开展群众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选拔各职业工种技术精湛、手艺超群的技能人才,为高技能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竞赛原则。坚持部门引导与发挥行业企业主体作用相结合、竞赛与培训相结合、表彰奖励与营造氛围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公开,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赛出精彩。
二、竞赛组织
为做好本次竞赛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成立周口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首届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名誉主任: 刘保仓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游保锋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主 任: 王少青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主 任: 胡桂丽 市人社局副局长
郑险峰 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新芳 市财政局副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办公室主任: 胡桂丽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办公室成员: 陈琼涵 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
孟庆军 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张耕宇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郭宪军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蔡齐柱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主任科员
徐 森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科员
联系人:蔡齐柱 联系电话:0394-8281238
电子邮箱:zkzynljsk@126.com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各承办单位结合所承担专业工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竞赛组织实施工作。
三、报名办法和竞赛职业(工种)
(一)报名办法
各县(市、区)参加竞赛的个人或单位统一到所在地县(市、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报名,市直企业单位和职业院校职工由单位统一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参赛个人直接报市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每个工种各县(市、区)选拔推荐3-5名选手参加市级决赛,各县区应统一组队参加所有工种的竞赛,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于8月30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见***)统一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同时每名参赛选手交1寸免冠照片3张。
(二)竞赛职业(工种)
数控车工、普通车工、焊工、电工、钳工、汽车维修、养老护理、形象设计
四、参赛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和职业院校在职职工(包括自由职业者),均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允许以个人身份报名参赛。焊工、电工竞赛选手须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报名参赛。
五、竞赛标准和形式
竞赛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新工艺等相关知识。分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决赛成绩理论知识成绩占30%,实际操作技能成绩占70%。
六、表彰奖励
(一)颁发证书、奖金。
表彰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获得各工种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3000、2000、1000元的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授予荣誉称号。
对参加决赛选手30人以上各工种决赛第一名的选手授予“周口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三)颁发职业资格证和晋升职业资格。
按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标准题库进行竞赛,对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的参赛选手,不是高级工的可给予晋升为高级工职业资格;
(四)其它奖励。
为表彰先进,推动竞赛工作扎实开展,竞赛组委会决定,对在竞赛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工作突出的单位授予“先进单位”、“优秀组织奖”。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对优秀选手给予表彰。
七、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各竞赛协承办单位要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和国家职业标准要求,根据《2016年周口市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切实组织好竞赛工作,确保竞赛活动公平、公正、公开,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赛出精彩。
2、竞赛组委会成立专家组、裁判组和仲裁组,并组织专家组成员制订“2016年周口市职业技能竞赛XX职业(工种)竞赛方案”和竞赛技术文件,协办单位要做好赛事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消除赛场安全隐患等。
3、各县(市、区)要积极为竟赛组织提供经费保障。
(二)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竞赛承办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媒体发布竞赛信息,广泛深入发动相关专业的从业人员积极参加技能竞赛,使竞赛真正体现群众性,为高技能人才培养营造浓厚氛围。
为持续推动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浓厚氛围,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竞赛组委会根据我市技能人才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竞赛职业(工种)。
***:周口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首届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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