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劳动监察大队为睢县籍民工讨回血汗钱
4月18日,睢县籍19名民工,因拖欠工资在综合楼门前聚集,接到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劳动监察大队人员对该事件进行处理,监察人员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对民工进行了询问,通过调查了解的情况如下:
19名工人2010年7月-10月在太康县豫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锦绣银城项目11、16#楼做内外粉刷,与项目部的施工队签有一份协议书,所做的工程结束后,得到25万工资款,剩余部分施工队未与他们结算。
据此,我们又当即联系锦绣银城项目经理,施工队负责人到现场解决此事,经核实调查,有一些后续维修事宜,民工没有能到场维修等,为了避免群体事件的发生,在所有监察队员的耐心调解下,4月19 日,该项目部与民工代表进行了核算,全额工资发放到民工手中,共计19090元。
太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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