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亿VS148元我市第七次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1.8亿VS148元:我市第七次提高城乡居保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18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14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20元的基础上增加28元,从10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1-9月份调整提高部分。江门市按照省的统一部署调整后,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和鹤山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73元,台山市、开平市和恩平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48元。据测算,此次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提高,2018年各级政府财政补助资金增加支出合计约1.8亿元。
这是自2010年城乡居保制度实施以来江门市第七次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市153万名城乡居保参保人将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其中,约53万名已领取待遇人员每月养老金直接增加28元,并且补发9个月合计252元。与制度实施时每人每月55元相比,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加了93元,增幅为169.09%。
(农村社会保险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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