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
江门市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引进国外
智力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外专函〔2018〕7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正组织我市用人单位开展2018年度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
为鼓励建立广东省引智成果共享机制,突出“二次引进”,加快引智工作发展步伐,广东省外国专家局今年继续开展“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项目”资助工作,广泛征集和挖掘各类人才项目、特别是农业类项目的优秀成果,通过智力成果“二次引进”,重点在粤东西北地区推动农业引智成果进农村服务现代农业,促进欠发达地区共享引智成果。
我市用人单位凡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广东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资占49%以下股份的单位。
二、申报单位应通过开展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所形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或先进的管理方法,且通过执行国家或省相关引智项目取得的成果,在省内有条件进行推广并能取得较好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项目。
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将根据《广东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项目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入选项目给予10-20万元资助,资助资金可用于聘请专家、购买国外相关资料、示范推广引智成果、召开项目成果鉴定会等。
我市有意申报的单位请于6月14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可登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或广东省外国专家局门户网站查看。咨询电话:3317363。
(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 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