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设立首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派出庭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2014年4月29日,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编办、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江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建设的意见》,提出我市要探索在案件多发的镇(街)设立中心庭或派出庭。蓬江区作为我市的中心城区,每年受理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超过2000宗,占全市案件总量的40%以上,为方便广大企业和劳动者就近、就地解决劳资纠纷,蓬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经调研后,以潮连街道为试点,设立仲裁派出庭。为了保障仲裁派出庭的办案工作顺利开展,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因地制宜,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综合考虑场地、硬件、地理位置、交通便捷度等因素,我市首家仲裁派出庭设在潮连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因地制宜,按照仲裁庭设施的要求进行配套,基本能满足仲裁办案需求。从2014年11月起,仲裁派出庭正式受理潮连街道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集体案除外),所受理的案件均在派出庭内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和开庭审理,让广大劳动者在家门口就近处理劳资纠纷问题,节约时间和诉讼成本,满足人民群众对高效快捷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
二是充实办案力量,选派资深仲裁员参与办案。为了保障仲裁派出庭能按照规范化、专业化、法制化的要求办案,蓬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门选派多名资深仲裁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工作,潮连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案件的庭审,逐步熟悉案件的审理程序、办案流程、调解方法、法律适用标准等,确保案件处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调解优先,做到快立快审快结。潮连派出庭在办案中坚持调解优先、调裁结合的工作原则,综合考虑派出庭审理能力,对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涉案标的额较小的案件,优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经仲裁派出庭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员当庭出具仲裁调解书,调解不成的案件,经审理后依法作出裁决,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截至目前,潮连派出庭已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宗,审结3宗,调解2宗,做到快立快审快结。
我市设立仲裁派出庭不仅要推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重心下移,提高基层化解劳资纠纷的能力,同时要增强基层调解队伍,特别是镇(街)兼职仲裁员、义务调解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对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江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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