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2014年度全市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年检工作
按照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粤外专函〔2014〕155号)要求,我局将配合省外国专家局对全市31家具备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质的单位开展年检工作。
本次年检工作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单位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情况;二是近年来取得的引智成效;三是引智相关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四是配套管理服务制度,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风险防范,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建议;五是其他有关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方面的好的做好或者存在问题;六是本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各聘请单位参加年检开展聘请工作的情况,将分别作以下处理:一是对年检合格的聘请单位准予其注册(即资格认可继续有效);二是对聘请管理过程中出现一般性问题或一年内未正常开展聘请工作的单位,暂缓其注册(即暂停资格三个月,三个月后视发现问题的解决情况,决定准予注册或吊销资格);三是对因取消、合并等原因不再聘请或连续两年未聘请外国专家的单位,注销其资格;四是对聘用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吊销其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年检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15日。对无故不参加年检的聘请资格单位,将按规定注销其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
(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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