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人社局四项举措提升仲裁人民满意度
为提高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满意度,吴中区人社局采取有力举措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快速提升劳动仲裁办案效能,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预防劳资纠纷。充分发挥仲裁法律宣传职能,积极利用乡镇仲裁分庭、公开观摩庭等庭审活动现场和“春风行动”等主题活动,宣传最新的劳动法律法规,让劳动者知法懂法;充分利用乡镇劳动保障中心、各类行业协会、台企联谊会等平台,向区内各基层单位和企业的管理人员开展了6次较大规模的业务培训活动、送法进企业,就当前劳资工作的热点问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共同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工作,让用人单位守法护法。
二是注重案前调解,强力化解争议。以区内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为依托,稳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建设工作。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积极响应上级对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要求,纷纷挂牌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中心配置有专职的调解员及调解室,并统一安排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或者具有调解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员,以文件的形式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初步建立了调解员名录及案件归档制度,及时向单位职工公布。调解中心工作有序的开展和推进,积极有效地发挥了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了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是开展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区仲裁院于8月底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驻区仲裁院立案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由签约的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业律师每周一、四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及宣传服务,并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经申请、审查后上报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有效解决了劳动者不懂维权、盲目维权等问题,也能遏制一批“黑律师”、“黑代理”的非正常干扰行为,开辟和帮助劳动者维权的新途径,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效能。运行三个月来,即有116多起仲裁案件通过法律援助站获得免费、专业的劳动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机制在方便劳动者维权、提升仲裁效能方面的作用已逐步显现。
四是完善调解组织,提升办案水平。区下辖的各乡镇(街道)中,现正常进行劳动争议案件开庭审理的有城南、木渎、长桥、胥口分庭,今年区仲裁院加快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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