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公正
为进一步增强劳动监察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加强对案件查处的监督、落实,避免行政执法滥用职权、超限执法、越级执法的发生,姑苏区人社局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
一是对行政执法进行公示,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做到“持证上岗,着装规范,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上岗执法,亮证文明执法。通过公示牌将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权限、处罚标准、办结案期限办案结果、执法人员信息、举报电话等向群众公开,公开透明。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由分管局领导负责,认真组织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
二是全过程记录执法行为,进行留痕回溯。配备两台外形小巧、便于携带的执法记录仪,记录办案全过程。要求办案人员在巡查执法、处理投诉案件时,全部佩戴使用,尤其是对用人单位下达相关法律文书时,全程记录过程、证据。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成效显著:能够搜集固定证据,还原事实真相;能够警示有违法行为的单位,促使其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能够监督执法人员行为,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讲求审查把关。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做出前必须先通过法制审查。法制审查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等,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或者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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