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人社局六大举措助力企业降本减负
近年来,张家港市人社局全面贯彻落实有关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文件精神,采取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等六大措施,有效减轻企业生产成本,推动企业发展。
一是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份起,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下调至19%,涉及全市3.2万家参保单位,37万名参保人员。
二是进一步调整失业保险费率。2016年1月1日起,张家港市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2017年5月,按照上级要求,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失业保险费率再降0.5%。
三是继续执行生育保险0.5%的征缴费率。自2015年5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率由1%降至0.5%,参保职工个人不缴费。2017年生育保险征缴比例仍为0.5%。
四是实行工伤保险差别费率。从2017年7月1日起,张家港市工伤保险将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根据用人单位不同的工伤风险行业分别执行不同的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1%、1.4%、1.8%、2.1%、2.3%、2.5%、2.7%、2.9%。原基准费率为2%,调整后张家港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总体降低0.4%,预计每年可为参保单位减负5400余万元。
五是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六是减免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对在企业工作的本市户籍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初级工培训实行免费,中级以上职业培训免收80%培训费用,对外来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进行资助。对企业内自主开展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进行补助。对上述人员免收职业技能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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