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启动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工作
近期,高新区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工作全面启动,调整范围涉及辖区内万余家参保单位和34万余名参保职工。
自2015年10月1日起,苏州市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行调整,实行一类至八类工伤差别费率,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具体标准按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执行,即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近一个月来,苏州市社保中心已陆续向参保单位邮寄信件,发送《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限期申报通知书》,通知在苏州市金保工程系统中未登记行业分类或对登记的行业分类有疑议的参保单位及时办理申报手续。考虑到一些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可能未收到信件,高新区社保中心通过网上电子公告、QQ工作群、智慧人社APP等方式通知企业及时携以相应材料至社保中心窗口进行登记维护。2016年6月起,高新区社保中心将根据参保单位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确定的工伤保险征缴费率,核定工伤保险费应缴金额。
据悉,未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将根据苏州市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抄送: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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