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防调并举确保末位淘汰制劳动纠纷零发生
近期,姑苏区在办理劳动仲裁案件中发现不少企业将“末位淘汰制”写入企业规章制度。“末位淘汰制”是指定期将业绩居于末位的劳动者降薪、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作为一种绩效考核制度,用人单位在制定时须确保制定程序合法,对员工的调整或降薪事先予以明确,涉及解除劳动合同时,还应给予充分辞退理由。为预防用人单位不合理运用“末位淘汰制”,引发劳动纠纷,姑苏区人社局因地制宜,主动出击,防调并举实现“末位淘汰制”劳动纠纷零发生。
大力推送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强化“三年万企”企业法律知识培训,开展以“送法律、送服务”为主题的法律法规服务活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案例讲座,组织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开展“典型案例分析会”,多种方式宣讲劳动争议处理知识,帮扶用人单位树立依法用工的良好意识。
严格审查末位淘汰制定程序。对用人单位施行的"末位淘汰"、"竞争上岗"等做法,严格审查其合法性及其效力。逐点排摸,确保制度制定实施严格遵照合法要件,对已实施淘汰制企业进行调研抽查,落实用人单位履行制度公示义务,规避因制度制定不当而引起劳动争议的频繁发生,从源头上消除劳动争议隐患。
用好用足“建议两书”预防纠纷。因时因地制宜,针对劳动人事争议多发、争议频发的企事业单位,在节前等劳动争议敏感高发时期,发放“劳动人事仲裁建议书”、“劳动人事仲裁建议书”,帮助用人单位自纠自查管理漏洞,引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力求达到“解决一个争议,规范一类企业,维护双方权益”的法律效果,
深入落实人事调解组织建设。围绕“规模以上企业有调解组织、大型企业多层次建调解组织”目标,逐步扩大基层调解组织的覆盖密度,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增强基层自主解决争议能力,预防、排查和化解内部用工矛盾,努力将争议化解在用人单位内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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