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人社局建立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案件调查报告制度
个人申请的工伤认定案件虽然在总的案件中占比不大,但由于案件情况复杂,且多数情况用人单位未为受伤职工参保,所以用人单位配合度不高,案件争议较大,往往会成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主要源头。近日,吴中区人社局结合工伤认定案件实际情况,针对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案件专门建立案件调查报告制度。
根据调查报告制度,今后,个人申请的工伤认定案件,工伤认定员在完成案件受理、调查取证、质证等环节,对案件情况有了整体把握和初步判断后,还需要将整个案件情况以案件调查报告的形式进行书面记录,具体内容包括受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职工的观点及举证情况,用人单位的观点及举证情况,工伤认定部门的调查取证情况;同时,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整理归纳,并结合案件整体情况进行说理分析,最终形成认定或不予认定的初步意见。工伤认定员完成案件调查报告后,将案件提交部门会议讨论,对案件最终的认定情况进行集体讨论、集体决策。
在工伤认定权限即将由苏州市下放到吴中区的大背景下,建立这项制度,将有利于提升工伤认定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个人申报工伤案件的办理质量,并且为今后可能面临的大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做好基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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