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以农村劳务合作社实体化建设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2014年,太仓市启动实体化农村劳务合作社建设。目前,各镇(区)共成立92家合作社,参与劳务合作的农民达1万余人,社员年人均收入超万元,带动季节性就业(临时用工)超5000人,已成为拓宽农民合作就业的新领域、就业增收的新路径。
明确劳务合作社扶持政策。市政府出台太政发〔2013〕95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扶持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意见的通知》,人社局制定太人社就〔2014〕2号《进一步扶持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实施细则》,实施十项扶持政策,规定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环卫清洁、河道保洁等项目,一律发包给镇、村集体劳务合作社;上述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享受政府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建立劳务合作社补助制度,给予开办费补助,并明确了合作社公益性岗位及补贴申请、社保补贴、职介补贴、社员人身、农村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申请、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等一系列优惠及办理流程。
明确劳务合作社管理规范。建立“村(社区)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平台”,实施市镇村三级的村(居)人力资源网格化管理,统一合作社制度管理,并由各劳务合作社根据就业岗位情况,对社员实行岗前、岗中、岗后的全程***和考核,实施农村实名制就业***管理。此外,由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职能,指导劳务合作社制定劳务服务标准。还同步建立了劳务合作社发展考核机制,将其纳入镇区、行政村(社区)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全市各镇(区)的92家合作社,都已完成工商、税务、社保登记等规范化管理要求,并定期实施考核。
明确劳务合作社岗位补贴。对农村公益性岗位进行了明晰的界定,明确劳务合作社所承担的公益性项目包括农业生产类、农民生活类、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类三大领域,并细化为村级护林防火员、农村保绿化养护员、村级治安巡护员、河道保洁工、道路保洁工、绿化养护工、日间照料等十六个岗位。现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惠及自行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年龄段失业失地农民。并鼓励部分公益性岗位适当吸纳超劳动年龄段社员(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按当年度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50%享受岗位补贴。截止目前,全市劳务合作社申请各类补贴44家,金额20万元;劳动年龄段各项补贴58.03万元;超劳动年龄段岗位补贴1007人,金额401.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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