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2014年度医疗救助金春节前发放到位
2月3日,吴中区2014年年度(专项)救助金开始发放,全区11602名重、大病参保人员累计可获得3099万元救助金,春节前将全部发送到位。这也是吴中区连续第十一年对大病、重病参保患者实施医疗救助。
一、发放条件
1.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参保人员的自负医疗费用达到5000元(含)的补偿800元,超过5000元部分按6个区间分段比例超额累进计算,上不封顶。具体救助标准为:
区间段 | 救助比例 | 救助上限 |
5000元 | -- | 800 |
5000元(不含)-1万元(含) | 30% | 2300 |
1万元(不含)-2万元(含) | 40% | 6300 |
2万元(不含)-3万元(含) | 55% | 11800 |
3万元(不含)-4万元(含) | 65% | 18300 |
4万元(不含)-5万元(含) | 75% | 25800 |
5万元(不含)以上 | 85% | 上不封顶 |
2.具有吴中区户籍,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本市低保标准2倍以内、全年自负医疗费用达到5000元且未享受实时医疗救助的参保人员,按全年自负医疗费用的60%计算专项医疗救助金。年度救助、专项救助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发放。
3.自负医疗费用是指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单位、社保经办机构结算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自负费用,不包括自费医疗费用和未使用医疗保险就医证卡由个人现金结付的医疗费用,也不包括已按实时医疗救助规定由救助基金予以结付的医疗费用。
二、发放方式
2014年度(专项)医疗救助金发放工作由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人寿公司”)按以下方式发放:
1.常规发放流程。已办理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以下简称“市民卡”)的救助对象,年度(专项)医疗救助金由东吴人寿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救助对象市民卡相关联的银行账户,救助对象可持市民卡及交易密码至苏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ATM办理取款业务。
2.劳动关系终止、转移及年度内身故发放流程。因劳动关系终止、转移及年度内身故等情况导致市民卡无效的,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凭相关材料至东吴人寿公司驻吴中区社保中心窗口申办。
三、查询方式
目前,已通过邮政系统向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寄送通知单,内含救助金额。如有疑问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512-67077672或至区社保中心(塔韵路178号)二楼社保大厅55-57号柜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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