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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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2月08日发表
常熟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从7月起进行调整,调整范围为2014年6月30日前领取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遗属人员,共涉及约900人。
调整后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金额分别为290元、280元、270元、260元;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于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在工伤职工原伤残津贴的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40元;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按照不同等级,月标准分别调整为2559元、2048元和1536元。
另从7月起,工伤保险待遇中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发基数提高到511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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