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大病医保为城乡居民减压护航半年累计赔付77万余元惠及患者260人
为进一步完善高新区医疗保险制度,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难题,让广大城乡居民更好的共享发展建设成果,2014年1月1日起,高新区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负责承保。
高新区大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病医保”)参保对象已覆盖至高新区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参保人员。在一个大病医保年度内,缴纳大病医疗保险保费的参保人员在市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包括符合规定的急诊、转外和居外医疗费用),在享受市、区各类医疗保险待遇(含救助)结付的基础上,再由承保的商业保险机构对其中符合规定的门诊、住院自付医疗费用(包括自负和自费医疗费用)进行补偿。赔付方式分为月度赔付和年度赔付两类。月度赔付主要针对参保人员的住院自费、自理费用,按月进行赔付,赔付比例为40%-75%;年度赔付针对住院自负费用和门诊的自费、自理及自负费用,按年进行赔付,赔付比例为30%-40%(其中市、区已赔付的费用,区大病医疗保险不再赔付)。
自大病医保正式实施以来,全区已累计赔付77.12万元,惠及大病患者260人,其中金额最大的达73825.13元,极大减轻了老百姓看病治疗的经济负担。居住在浒关开发区大新村八组的村民徐某,2009年突发脑溢血,经抢救虽保住了性命,但留有严重的后遗症,需长期治疗,其老伴方某患有严重高血压和类风湿关节炎,双手关节均已变形,夫妻二人生活来源依靠每人每月680元的征地养老金。今年初,徐某的病情加重再次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发生医疗费用达15万元,尽管医保基金已报销10.6万元,但还有部分需年底才能报销,沉重的负担又压在了这个困难的家庭身上。7月4日,高新区人社局和大病医保承保机构中国人寿苏州分公司工作人员,***为其送去了理赔款8000余元,其老伴方某感激的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说:“没想到交了10元的保费,竟然可以得到这笔大额赔付款,真是救命的钱啊,我们家的日子又可以好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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