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医保四举措为困难群体托底
昆山市坚持社会政策要托底,积极把关乎百姓健康和家庭幸福的医保政策向困难群体倾斜,努力确保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一是取消报销封顶线。从2012年起,昆山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5万元以上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95%,并不再设20万元封顶线。二是实施救助对象社会医疗救助。2009年,昆山市全面实施城乡统一的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低保、低保边缘、特困职工等8类人群可享受保费救助、实时救助,本市户籍所有参保人员年度内统筹自负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的都可享受年度救助。2013年实时救助比例从70%提高至85%,低保边缘病种从8个扩大到13个,同时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实时救助范围。2013年,标记实时救助对象16582人,保费救助72万人,实时救助180758人次支出2315万元,年度救助4678人支出554万元,合计支出2941万元。三是实行低收入家庭成员年度专项医疗救助。2012年,对低于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低收入家庭成员年度内统筹自负医疗费用达到5000元的,统一按60%救助。2013年有1932人享受1107万元的专项救助。四是建立困难人群住院自费医疗费用补助。2013年,对困难人群住院自费医疗费用实施补助,对享受昆山市社会医疗实时救助的困难人员当年度发生的住院自费医疗费用无起付线进行分段累计补助,补助标准0-2万元(含)补助50%、2-10万元(含)补助60%、10万以上补助70%,上不封顶。2013年,共有3755名特困人群享受共1015万元的住院自费医疗费用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为4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