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大病医疗保险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综合待遇位列全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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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2月08日发表
今年1月起,高新区正式实施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的自费自负部分可按规定报销,上不封顶。至此,高新区16万城乡居民目前已享有四项医疗保险待遇,分别为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补充医疗待遇、意外伤害及身故险待遇和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大病险实施后,高新区居民医疗保险综合待遇将位列全市第一。
一是门诊待遇报销率最高。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后,高新区城乡居民的门诊待遇跃升为苏州地区最高,一千元到十万元之间的平均报销率普通居民为50.2%,特困人员为68.2%,比实施前分别上调了26.5和28个百分点。
二是住院待遇报销率最高。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后,高新区城乡居民的住院待遇跃升为苏州地区最高,2万元到100万元之间的平均报销率普通居民为82.7%,特困人员为89.4%,比实施前分别上调了32.7和39.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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