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通安镇为431名大病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289万元
近日,高新区通安镇为辖区内2012年度个人医疗费用自费部分超过4000元的大病参保人员发放了医疗救助金。此次共有431人符合享受大病医疗救助条件,涉及救助金额达28.9万元,其中最高享受救助金达4400元,救助金将于2014年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
为有效解决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通安镇出台了《通安镇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实施办法(试行)》,对区域内医疗自费部分超过4000元的大病参保人实施定额医疗救助。经费由镇财政按上年度可用财力的0.3%,划拨到镇“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帐户”。起付标准为400元,随着参保人员自费金额的增加,对应镇医疗救助标准也相应增加,最高救助金额可达5000元。通安镇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实施办法的出台,等于为区域内参保人员上了“双保险”。符合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在享受市、区的相关救助的基础上,还可享受镇政府的救助,切实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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