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获评省级示范仲裁院
近日,高新区、虎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估验收,获评“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
近年来,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照《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标准》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要求,规范软硬件标准,取得了实质性成效。一是完善实体化建设。健全受理中心、仲裁庭、人民调解室等内设机构,满足群众维权需求;实现办公环境符合“功能齐全、场所适用、面积宽裕、设施完备”的要求,满足仲裁院内设机构及驻院单位办公需求。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案件分类处理、案件评估、重大疑难案件会商、裁审衔接、庭审旁听、三方驻会等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三是增强调裁效能。大力推行案前调解、繁简分流和分类处理制度,坚持简单案件独任审理、复杂案件组庭审理,坚持优先处理涉及农民工、集体性劳动争议和少数民族劳动者利益的案件,不断提升仲裁院的办案效率。四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及时通过网络和仲裁院显示屏发布调解仲裁信息,安装庭审观摩和质证控制系统,全面运行全省仲裁信息管理软件系统,保证仲裁过程的公开、透明和高效。
“省级示范庭”的成功创建,对于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增强调解仲裁工作法制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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