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建立工作规程打击包工头恶意欠薪
近日,张家港市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主动会商,积极研判对接机制,建立了张家港市打击“包工头”恶意欠薪的工作规程。
该工作规程从部门职能分工、协同配合等方面作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规定,主要是“三个明确”:
一是明确住建部门对建筑工程领域的农民工工资进行监管。住建部门负责规范施工企业的工程发包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农民工名册、考勤等用工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等相关资料。
二是明确住建部门为查处建筑工程领域欠薪问题的主体。“包工头”恶意欠薪、欠薪逃逸、携款逃逸等投诉,由住建部门扎口受理,周密收集相关证据,做好初步调查工作。若判定涉嫌刑责,将调查资料移交人社部门。
三是明确由人社部门作出责令支付。人社部门接受移交后,对案件资料进行审查,并进行补充取证。经调查确认存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情形的,由人社部门向欠薪“包工头”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若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仍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将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审核后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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