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成功创建省级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
日前,吴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顺利通过省厅考评组验收,被评为“2012年度江苏省示范仲裁院”,获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报表彰。
吴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大局,坚持“科学仲裁”、“和谐仲裁”的理念,不断完善硬件建设、机构队伍建设和制度机制建设,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保障企业正常发展有机结合,保证了该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依法、公正、及时、妥善的处理,有力地促进了该区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吴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以成功创建示范仲裁院为新的起点,坚持“双维护、两服务”方针,以指导服务、依法维权、机制创新和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探索新思路、新方法,为推动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建设乐居吴江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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