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余名外籍员工将参保高新区劳动社保局召开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现场咨询会
2月20日,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了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现场咨询会,传达了《社会保险法》、《关于做好在我市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企业依法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缴纳社会保险,并明确了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参保操作细则,区内200多家企业代表参加了咨询会。
咨询会上,对外国人参保执行时间、参保流程等内容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2011年10月15日前已经在我市就业,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应统一从2011年10月起依法参加企业职工五大险种,用人单位应于2012年2月底前办妥相关参保手续。高新区社保中心从2012年2月起正式全面接受参保登记、申报、补缴等工作。用人单位为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时,应携带《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外国专家证》或《外国常驻记者证》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高新区是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导的产业开发区,区内外资企业数量大,涉及外籍人员人数多,据统计,目前全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国人和台港澳员工总数为5000多人,涉及世界各地的投资企业800余家,他们应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满15年可以享受国人同等退休待遇,实现了职工参保全国统一政策,外籍员工享受国民待遇,切实维护了在苏就业的外籍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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