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以制度设计最优化完善社保政策体系
太仓市在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中,坚持贴紧市情,注重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导向性和激励性、前瞻性和创造性、完整性和互补性、合理性和扶持性,最大限度地实现制度设计最优化,建立起了被誉为“太仓模式”的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全市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城乡老人养老保障享受率达到100%。
一是土地换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是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为了解决好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太仓市于2004年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土地换保障”制度,全面实行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接轨,按征地时间把被征地农民划分为四个年龄段,实行不同的社会保障政策。目前10万多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保的达95%,其中5.8万人享受了城镇养老保险待遇,月平均养老金达665元,高于苏州市被征地农民月平均养老金460元的45个百分点。
二是农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太仓市于2009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农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明确凡女55周岁、男60周岁以上享受政府养老补贴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人员都可自愿选择参加农民补充养老保险。目前已有参保人数12811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已达到356元,高于苏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月平均养老金200元的78个百分点。
三是医保待遇“四个倾斜”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医保待遇“四个倾斜”制度,即向基层倾斜、向老人倾斜、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向特殊病人倾斜,有效改善这四类对象因患大病重病而致贫、返贫的状况,最大限度地发挥医疗保障惠及民生的效应。2009年以来已有21多万人得到了实惠。
四是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制度。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制度”。该制度明确凡本市户籍劳动年龄段人员在灵活就业期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正常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的,均可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个人不承担缴费,实行全额补贴。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待遇。
五是社会特殊群体社会保障扶持政策。为了使弱势群体和低收入人群能充分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出台了社会特殊群体社会保障扶持政策。低保对象和重残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由政府全额补贴,大龄参保人员缴费实行银行信贷扶持,探索医疗费用高支出人群的医疗再保险机制。
这些制度的设计和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太仓市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组织多位全国著名社会保障专家在太仓召开研讨会,研讨城乡统筹社会保障“太仓模式”,中国社会保障论坛“社保一线行”专家来太实地调研“太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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